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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體育日(9月9日)免費開放學校運動場館設施供眾使用

依據國民體育法第6條第3項規定:「各級政府之公共運動設施,應在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;並鼓勵其他各類運動設施,在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」。

9月9日為上課日,為避免干擾學校教學及生活管理,於當天課後時間(18:00~21:00)免費開放借用活動中心。

歡迎民眾登記借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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